《狂飙》片头侵权了吗?

  羊城晚报记者 龚卫锋

  经历了首轮热播狂潮后,电视剧《狂飙》正在二轮播出,可谓热度不减。近日,有网友发现《狂飙》的片头与奈飞2020年播出的纪录片《无辜档案》(The Innocence Files)片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进而引发网友关于“抄袭”话题的广泛讨论。

  近年来,影视剧片头争议频出,侵权、抄袭、雷同、借鉴等声音一直伴随各类作品的热播,掀起舆论风波。对于艺术作品而言,抄袭与否如何界定?是否两张图片高度相似就算抄?在网站买素材制作片头合法吗?带着疑问,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律师和影视从业者。

  热点 《狂飙》片头被指抄袭登上热搜

  《狂飙》片头长约1分30秒,陷入争议的是前30秒部分。片头开始的镜头便采用对比的方式,将人物角色的肖像照片分割为四个碎片,之后画面一分为二,各自对应两种色调,暗示人物在不同时期的身份变化。网友认为,如此构图方式和图片色调,与奈飞(美国奈飞公司,是一家会员订阅制的流媒体播放平台)纪录片《无辜档案》存在相似之处。《无辜档案》首播于2020年4月15日。

  天眼查官方微博公开了《狂飙》幕后公司。据天眼查APP显示,《狂飙》片头片尾设计制作公司为北京后浪大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北京留白时代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武清区乘风起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1%、49%。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年报显示,该公司社保参保人数为0。据公开资料显示,《狂飙》的出品公司为中央电视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东阳留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国长安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消息一出,话题#狂飙片头被指抄袭#登上微博热搜榜高位。不少网友展开讨论:“这基本算一模一样了吧!”“会员用户都是直接跳过片头片尾的,还真没注意这些细节。”“真的很像,剧方不能严谨点吗?”“不支持片头抄袭,但不影响《狂飙》是一部好剧”。

  为此,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的左艳菊律师,她表示,《狂飙》涉侵权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判断会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地认定二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但这个判断过程还需要结合各方对画面构思演绎的过程和体现独创性元素的具体说明:“因为两个画面的切分方式在美术作品中是否已经为一种普遍的美术手法,以及画面的构成与用色等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应该受到保护等,都可能会被列入法律认定是否构成抄袭的考虑因素”。

  现象 多个热播剧陷入过抄袭风波

  近年来,影视行业中,围绕片头、海报、道具、字体等是否侵权的争议屡见不鲜。据业内人士透露,将剧集的片头交给专业公司制作、专业公司向网站购买相关视频素材,是业内的常见做法。但素材采买渠道容易出现问题,辨别素材网站资源的合法性十分重要。热播剧《扫黑风波》曾因此陷入抄袭风波。

  2021年9月2日,网友“王草莓ss”放出热播剧《扫黑风暴》片头与自己摄影作品对比的视频,质疑剧集制作方抄袭其作品。据“王草莓ss”透露,《扫黑风暴》热播后,他也很爱追此剧,但在片头刚开始时就发现了非常熟悉的画面。片头20多秒处,他看到画面与自己去年拍摄的素材非常相近,两段画面一共8秒钟。“王草莓ss”称,曾经将这段素材上传至“新片场”网站,但没有授权作为商用。

  9月2日,负责制作《扫黑风暴》片头的北京正通亿和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这段素材于7月21日购买自另一个素材网站VJshi,已及时联系并要求VJshi网站调查素材的权利来源和授权合法性。2日晚间,素材交易服务平台VJshi网发布道歉声明:“经核实,供稿人高某某提供了非原创作品,我司已对其账号进行封禁,并终止合作,VJshi网对本次事件涉及的权利人、相关方表示道歉,目前正与各方积极沟通,会承担应有责任。”

  9月3日一早,“王草莓ss”对各方道歉作出回应:“首先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也相信法律的正义,截至目前,我并没有收到任何有效的沟通,既然侵权已成事实,我强烈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9月5日,《扫黑风暴》片头涉嫌侵权的8秒画面已被平台方删除。

  事实上,片头涉嫌侵权可谓屡见不鲜。2022年6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开了一则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樊某称其在图虫网和微博上发表的作品未经同意被《延禧攻略》用作片头和六集番外篇,构成商业性使用,基于此,樊某起诉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瑆玥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三家被告公司向樊某支付经济损失合计6万元,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上海瑆玥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应在人民法院报刊登道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

  去年,还有一些热播剧陷入片头争议。在《小敏家》播出之后,有网友质疑剧中片头多个镜头与美剧《公寓大楼里的谋杀案》片头雷同。《天才基本法》播出期间,原创插画师“LOST7_”发微博称,自己在观看该剧时无意间发现,其片头和自己的作品有多处相似,“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总之感觉哪里怪怪的”。同时,“LOST7_”放出插画作品与电视剧片头的连续分镜对比图,雷同程度引发一众网友热议。

  知识 是否侵权,认定原则有讲究

  在司法实践中,界定作品是否侵权,要综合具体情境进行判断。目前,认定艺术作品是否侵权,一般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的认定原则。

  接触是指侵权人是否接触过被侵权人的作品或者存在接触的可能性。如果被侵权作品已经公开发表,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存在接触可能性。如果被侵权作品尚未发表,要看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存在其他接触被侵权作品的可能性。比如,其或其关联主体与被侵权作品作者之间是否存在投稿、合作洽谈等关系。

  实质性相似,是指经过比对,侵权作品和被侵权作品的独创性表达是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在比对时,要先剔除被侵权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创意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以及属于公有领域的元素。

  为防范侵权风险,不少专家在受访时建议片头制作公司要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则,尊重原创。如果使用他人的原创作品,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使用或借鉴思想再创作,而不能照搬照抄或过度使用他人的作品。如果著作权人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也应及时保护自身权益,如诉诸法律进行维权。

  知识产权法学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龙文懋曾在受访时表示,著作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一般的借鉴是指对他人作品思想层面的利用。思想具体来说包括思路、创意、构思等下位概念,属于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而在司法实践中,思想和表达的分界需要个案个判,综合人物关系,具体桥段的发生、走向、它与整体情节的关系等等判断,这导致“借鉴”与“抄袭”的界限不会为人轻易所知,往往通过诉讼才能明晰。

  龙文懋建议,著作权法视角下,如果电视剧片头片尾存在借鉴,制作者应该注意是否实质相似,综合分析人物关系、桥段等要素,考虑借鉴部分是否属于原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当然最好在作品制作过程中也有法律人士的加入,给出专业建议。

  业态 片头制作普遍不被重视

  一直以来,作为后期制作的一环,片头制作常常不被影视剧制作方重视,很少安排剧组专人进行制作。通常,片头会连同调色、海报等后期业务,打包外包给其他公司制作。但近年来,平台、主创、观众等对于片头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发掘其在呈现剧情名场面、奠定整部剧的气质等方面的功能。于是,在影视剧策划阶段,剧方单独拨出预算安排专业公司制作片头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据羊城晚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目前片头制作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业化制作流程。如,前期流程已经优化到十分严谨:首先,片头制作团队会在接触项目之初收到剧本大纲,甚至部分片源,与剧方制作团队进行初步沟通。之后,片头制作团队会进行设计提案,根据剧方要求修改提案,确定最终风格与方向。最后,片头制作团队会进一步向剧方阐明设计思路、逻辑、脚本等,进入执行层面。

  据悉,时长1分30秒左右的片头,如果除去前期的策划提案、细节调整等流程,实际制作周期在一个月左右。在技术分类上,有合成、手绘,还有CG等多种技术可供选择;在制作方式上,则可分为依赖作品本身的内容镜头和氛围镜头加以剪辑,以及利用三维、二维等技术手段去还原场景。毫无疑问,在同等人力配置的情况下,原创度越高、技术性越强的片头项目制作难度越大,耗时越长。片头制作面临的外部问题通常是预算有限、制作周期紧张。

  影视行业中不易找到专门负责片头制作的专业对口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与维系大多依靠后期制作公司。它对于人才综合能力的要求不低:既需要其对文娱行业的流行风向保持敏感性,又需要其通晓影像、动画、手绘等相关技术。当人才、能力缺乏的情况下,很多时候,片头制作者会借鉴其他成熟片头,并在开源素材网站寻找素材,或在版权素材库寻找素材,投入片头制作。如果制作者在筛选素材来源时缺乏把关意识,未获授权便使用版权素材,极易引发版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