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12月28日电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28日消息:中国政府决定自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起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并对自包括德国在内的赴华人员登机前核酸检测和健康申报执行以下最新要求:
一、检测要求
(一)赴华人员须在入境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赴华。如呈阳性,应在转阴后赴华。
(二)自德国始发经第三国(地区)转机,或自第三国(地区)始发经德国转机赴华乘客,可根据自身行程,于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在始发地或中转地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中转乘客请注意始发地与中转地的时差,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和地点。
(三)驻德使领馆未指定检测机构,您可以通过家庭医生、诊所或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检测点进行检测。
二、健康申报
(一)自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起,自德赴华人员无需再向我驻德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二)赴华人员需将核酸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中。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关旅客指尖服务”、网页(https://htdecl.chinaport.gov.cn/htdeclweb/home/pages/healthDeclare/declare.html)、“掌上海关”APP等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三)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三、注意事项
(一)请赴华人员做好行前自我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二)请赴华人员自觉做好登机前核酸检测,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如实进行健康申报。
(三)本通知自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零时(含)起实施,计划抵达时间在此之后的赴华旅客均适用该通知要求。搭乘1月6日自德赴华航班的乘客仍需按照现行办法申请健康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