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并将适时出台司法解释

  (中国这十年)中国最高法: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并将适时出台司法解释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12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法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切实维护民众合法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当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举行发布会。贺小荣在会上答问时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

  他介绍了最高法在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并表示,这一司法解释对民众普遍关心的网络消费领域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例如针对网络消费欺诈,该司法解释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再如针对直播营销问题,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的自营责任、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时的先付责任等。

  贺小荣透露,下一步最高法将适时出台新的网络消费司法解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全国法院将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推动完善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模式的选择权和程序利益的处分权,提升在线电子商务纠纷化解的质效。

  会上还通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法院依法审理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各类涉民事案件3600余万件。贺小荣在谈及下一步相关举措时表示,将推进制定新就业形态司法政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此外,要推进制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惩治网络侵权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