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

  拉萨1月9日电 (记者 赵朗)《西藏自治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9日对外公布。方案中,主要措施涉及到老年人接种疫苗、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机构防控、境外输入管理等共11条。

  方案提到,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基础上,实施序贯加强免疫,以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等四类人群为重点,引导群众及早主动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疫苗。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做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藏)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储备。县级以上医院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上述药物和试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相关中(藏)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药品零售企业不再开展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4类药物销售监测。

图为1月3日,布达拉宫开门迎客。 赵朗 摄
图为1月3日,布达拉宫开门迎客。 赵朗 摄

  医疗资源建设投入方面,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发热门诊或者诊室。扩容重症医疗资源,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含县级医院)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三级医院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依托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城市医院支援高海拔乡镇卫生院等机制,全面提高医疗救治处置能力。

  分级分类救治患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高龄行动不便的,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可不转出集中救治。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收治于亚定点医院。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定点医院。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收治于三级综合医院、藏医院。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保障普通非危急重症患者就医需求,缓解医疗机构120院前急救转运压力,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组织基层力量包片(村)、包户、包人,动态落实重点人群服务。摸清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情况,综合判定感染后风险程度,按照高、中、低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及时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健康服务,为高龄老人、有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发放“健康包”。

  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所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查验外来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方面,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指尖血氧仪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转诊和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优化境外输入管理。经西藏区内航空口岸、陆路口岸进藏的境外人员,行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进藏。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直接放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