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鲜明特征,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权人民性的根本要求,将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宁夏西海固,因为严重干旱缺水曾被认为是“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只有实施易地搬迁才能改变现状。在党和政府的帮助支持下,120万贫困群众先后搬离穷山沟。在集中安置点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白墩村,王航弟这几天正忙着晾晒收储枸杞。在新的居住地,黄河水浇灌出了新生活,去年王航弟的家庭纯收入达50多万元。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白墩村村民 王航弟:我们的老家那里可以说就是山大沟深、十年九旱,天要是不下雨家里人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但是到了我们红寺堡来说,我们枸杞田里灌的都是黄河水,家里都通着自来水,我们现在有一句话讲得好,就说“共产党好,黄河水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到2020年末,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我国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发展促人权,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了基础条件。
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边麻沟村党支部书记 李培东: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全村近一半农户从事乡村旅游业,还给村民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有厨艺培训、礼仪培训、家政培训等等,解决当地就业300余人,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实现分红40余万元,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何志鹏: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人权观,它揭示了人权发展的底层逻辑,既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要求,也符合中国人民的文化和心理,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