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布2022“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涉两起食品案件

  新京报讯 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两起食品案例。

  某商行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5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商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消费者在其商行一次性购买198元即可成为会员,会员可通过参加活动和购买产品获取快乐豆并可兑换商品。当事人给会员兑换的商品中有一款“富硒大米”(1kg/包),其包装上标签只标明名称、净含量,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标签标明的“富硒大米”经查实为普通大米,系当事人通过从网上采购标称富硒大米的塑料包装袋和采购普通大米自行包装而成。至案发之日止,已给会员兑换了73包,剩余27包,货值金额为46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富硒大米27包(1kg/包),处以罚款10000元。

  某购销部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案

  2022年5月9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购销部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分别购进了“冻了个奶”清凉牛奶味软糖、“恋爱弹”果味果冻、“吃作业”糯米纸、“猪饲料”墨西哥香辣味薯条等预包装食品对外销售。上述“冻了个奶”清凉牛奶味软糖、“恋爱弹”果味果冻、“吃作业”糯米纸(上面印有“吃掉作业,考试满分”字样)、“猪饲料”墨西哥香辣味薯条(上面印有“这是一包猪饲料,为什么不用好吃的压死我呢!满足吃货一切想象”字样)外包装、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销售上述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676元,违法所得322元。

  当事人销售外包装、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冻了个奶”清凉牛奶味软糖5盒、“恋爱弹”果味果冻4盒、“吃作业”糯米纸14盒、“猪饲料”墨西哥香辣味薯条7包;没收违法所得322元,处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