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7月17日电 (杨子炀)近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线上一次性成功调解了九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保证了原告的资金回笼,为承租人继续运营提供了机会,也为担保方物流公司缓解了压力,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据介绍,2019年10月份,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与作为被告的多名购车人及某物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原告为购车人向案外人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某品牌车辆支付购车款,车辆登记在某物流公司名下,租赁公司保留所有权,车辆出租给购车人使用,由购车人按月支付租金,物流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但九名购车人从2021年5月起就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分别将九名购车人诉至法院。
天津蓟州法院用“线上+线下”开庭方式一次调解九起融资合同纠纷案 天津蓟州法院供图
法官仔细研究这九起同类案件的生效判决,并与物流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倾听企业诉求。由于疫情,九起案件的被告无法同时达到庭审现场,法官利用“线下+线上”开庭的方式,通过与各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担保方物流公司抵触情绪大大降低,庭审后当事人还主动向法官表达了调解意愿。法官抓住契机,开庭审理与沟通调解同步进行。一方面向原告宣讲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一方面建议原告充分考虑疫情给物流运输行业带来的影响。
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表示,愿意作出最大让步。自愿放弃租金加速到期请求和全部违约金及罚息,延长还款期限,并同意承租人从调解次月起继续按月还款,解除对担保方物流公司部分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
物流公司表示,同意承担保证责任,并表示将监督承租人按约履行,承租人确有实际困难时物流公司会给予帮助。
最后,在法院的努力下,九起融资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