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电 (中新财经 左雨晴)3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
通知提出,按要求做好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的挂网工作,并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规范药品挂网撤网工作,撤网信息在集采平台系统内部发布,撤网药品的原价格信息保留3年并供国家和各省查询。各省份要坚持守土有责,严防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包装等 “改头换面”涨价行为。国家医保局将对重点品种溯源 “首涨省份”,并指导有关省份完善制度。推进全国挂网价格信息共享,推动挂网药品价格省间查询,各省要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全国低价的情形,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