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换壳、资产包流拍,四家被接管险企为何命运不同?

  中新经纬3月1日电 (李自曼 魏薇)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告,该院根据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安财险)管理人的申请,正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易安财险重整程序。同日,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人寿)目前经营稳定,银保监会已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下称瑞众人寿)。

  与上述两家公司处置情况不同的是,同期被银保监会接管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安财险)曾遭遇保险业务资产包流拍;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安人寿)除披露部分高管人选情况外,尚未公开资产处置信息。同样是被接管,为何四家险企命运有所不同?

  易安财险重整进入新阶段

  华夏人寿或变身瑞众人寿

  回溯看来,2020年7月,银保监会正式对华夏人寿、天安财险、天安人寿、易安财险等6家金融机构实施接管。此后,监管部门陆续披露被接管险企的相关风险处置情况。

  2022年6月,银保监会已经批复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彼时,在业内看来,易安财险相比其他被接管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业务量较小,相关业务处置起来相对容易,更容易得到资本青睐。

  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易安财险资产总计3.34亿元,负债合计4.62亿元,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7亿元,账面资产小于负债。

  2023年2月24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告,该院根据易安财险管理人的申请,正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易安财险重整程序。这意味着易安财险的重整工作将进入新的阶段。

  华夏人寿方面,近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华夏人寿目前经营稳定,银保监会已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

  经历两年接管期后,目前华夏人寿已迎来新的董监高,其中,赵松来任总经理。业绩方面,根据华夏人寿官网显示,截至2023年1月底,公司累计总保费442.3亿元,市场排名第五。

  如此高的保费规模下,若瑞众人寿成功筹建,消费者的保单权益是否还能如约履行?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新公司获批筹建,标志着华夏人寿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公司设立后,将依法受让华夏人寿资产负债,承接机构网点及人员,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及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

  北京升才律师事务所闫晓玲律师对中新经纬表示,如果新公司瑞众人寿依法受让华夏人寿的资产负债,那么原来华夏人寿签订的保险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给瑞众人寿来承担,投保人的合同权益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此外,监管对华夏人寿的这一处置操作,再次引发业内对此前中天金融支付70亿元定金拟收购华夏人寿21%-25%股权一事的关注。该收购事宜后续如何处理?中新经纬联系华夏人寿,截至发稿前未收到答复。

  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转让仍没着落

  天安人寿资产处置信息尚未公开

  与易安财险、华夏人寿相比,天安财险的风险处置之路相对坎坷。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6月9日,天安财险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21亿元的底价挂牌转让其保险业务资产包。公告显示,天安财险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该资产包资产总计144.01亿元,负债合计152.55亿元。但此次转让并未成功。2022年7月8日,天安财险再次挂牌转让其保险业务资产包,尽管相较于首次挂牌转让底价打九折报19.02亿元,但仍未成功交易。

  对于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的去向,业内多有传言。2022年9月,有投资者在申能股份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提问,“请问董秘,近期市场有传言,申能正在收购保险公司股权,请问是否属实,进展如何?”彼时,申能股份回复称:“公司一切投资收购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中新经纬曾联系天安财险,了解其保险业务资产包处置情况以及申能集团是否参与其中,但未收到其答复。

  为什么相比其他被接管的公司,天安财险的保险业务资产包处置不太顺利?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对中新经纬表示,一方面是因为此前天安财险投资资产涉及的违约金额较大,处置起来会相对耗时,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受市场环境影响,保险牌照整体景气度不高。此外,当前中小险企在车险业务端多数处于承保亏损的状态,天安财险的车险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这对想要参与天安财险风险处置的企业或是较大的挑战。

  天安人寿方面,2022年7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核准李源担任天安人寿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消息。除此之外,该公司尚未公开资产处置信息。天安人寿官网显示,2022年,天安人寿规模保费超706亿元,原保险保费超584亿元;实现新单价值保费超64亿元。

  对于上述四家险企被监管接管的原因,银保监会曾表示,四家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

  《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列明被接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监管可以对其进行接管,一是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二是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近日,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公布2022年第四季度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相关数据。数据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181家保险公司中,16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11家为D类。据公开信息显示,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的险企,多存在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低、公司治理不完善、操作风险较大等问题。

  在徐昱琛看来,鉴于四家公司被接管以及风险处置情况,后续中小险企在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注意公司治理结构,要确保控股股东或大股东不能侵害保险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其次,在业务方面,要审慎推动产品发展,不能为了业务规模而牺牲利润和偿付能力;第三,要注重合规经营,遵守监管要求,无论是在业务规模还是高管人员的招聘、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都要注意合规。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